【合庫樂活安養 ESG 積極成長組合基金】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含) 後,投資於本國及外國子基金之總金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 (70%)(含);投資於本國及外國子基金中屬「股票型基金及股票型 ETF」之總金 額,不得高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八十(80%)(含)。投資於國內外「符合 ESG 投資概念」之有價證券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含)。所謂國內外「符合 ESG 投資概念」之有價證券係指基金名稱含有 ESG、 Socially Responsible、Sustainability、環境保護(綠色產業發展)、社會責 任、公司治理或永續投資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或以前述為 投資主題(占該基金淨資產價值 60%以上)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