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 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國內外之有價證券。 2.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應符合下列投資比例之限制: 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六十(含);投資於國內外之 股票(含承銷股票)及存託憑證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七十(含), 且投資於「宅經濟」相關產業之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六 十(含)。 3. 前述所稱「宅經濟」相關產業包含: (1) 電競與線上遊戲:包含軟體相關(如遊戲代理、開發商、營運商等)、硬體相關(電 競PC/NB、電子零組件、邏輯IC產能及周邊產品設備等)、媒體相關(直播平台及 電視台等)、賽事相關(賽事製作、贊助、賽事衍生商品等)等具有相關聯性之產 業。 (2) 手指消費:包含行動支付、快遞宅配物流、消費娛樂、線上音樂、網路通訊、 電腦手機平板相關設備、網路零售等相關產業。 (3) 大數據產業鏈:包含數據應用、數據運作維護、數據分析與挖掘等相關產業。 (4) 5G:包含網路、應用、資安、物聯網設備、後臺人工智慧、雲端運算科技等相 關產業。 (5) 遠距醫療或遠距教學:結合電腦及通訊技術,配合與醫療專業技術,與病人遠 距離互動,達到診療及照護目的之相關產業。或結合資訊與通信技術,提供給 學習者線上授課的雙向互動學習途徑,包含即時群播教學系統、虛擬教室教學 系統及課程隨選教學系統等相關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