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子基金之目標係於累計三至五年之衡量期間內,達成優於本公司公開說 明書附表二所列指數之報酬。本子基金採主動式管理,且此指數並非用於 投資組合之建構,而僅係用於績效衡量之目的。本子基金藉由使用其中包 括基本面及行為分析等方式採用主動式管理方法,透過隨時間進行動態資 產配置以因應市場條件變動。本子基金投資於主要為固定收益可轉讓證券 之多樣化投資組合。 本子基金主要投資於已開發市場及新興市場中的投資級及非投資級公司 (最多可達 100%),然亦可投資於其他固定收益可轉讓證券,例如但不限於 擔保債券及資產擔保證券(最多可達子基金淨資產 20%)。本子基金得將本 子基金淨資產之 20%投資於未評級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