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子基金旨在透過投資亞洲債券組合,提供長期總報酬。
本子基金於正常市況下將其至少90%的淨資產投資於亞洲的政府、政府機構及超國家組織或在亞洲註冊、設立於亞洲或在亞洲進行大部分商業活動的公司所發行或擔保的投資級別及非投資級別固定收益證券以及其他相近類型證券。
投資中國在岸固定收益證券包括但不限於以人民幣計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境內發行及在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買賣的在岸固定收益證券。本子基金可透過債券通及/或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計劃投資於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本子基金可將其最多10%的淨資產投資於由(其中包括)市級及當地政府、公司及政策銀行發行的中國在岸債券。然而,本子基金不會將其多於10%的淨資產投資於評等為低於投資級別、BB+級或以下(獲中國本地信用評等機構評定)或無評等的中國在岸固定收益證券。
本子基金不會將其多於10%的淨資產投資於由任何信用評等低於投資級別的單一主權發行人發行或擔保的證券。
本子基金可將其最多10%的淨資產投資於資產抵押證券及不動產抵押貸款證券。
本子基金可將其最多10%的淨資產投資於可轉換債券(不包括或有可轉換證券)。
本子基金可將其最多10%的淨資產投資於或有可轉換證券,惟預期不會超過5%。
本子基金可將其最多10%的淨資產投資於UCITS及/或其他合資格UCIs(包括滙豐環球投資基金的其他子基金)的單位或股份。
本子基金可使用金融衍生工具作避險用途。本子基金亦可使用金融衍生工具作投資目的,但不可廣泛使用。本子基金獲准使用的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於期貨、選擇權、交換(如信用違約交換)及外匯遠期(包括非可交付遠期)。金融衍生工具亦可嵌入於本子基金可投資的其他工具(如資產抵押證券)。金融衍生工具亦可用作有效投資組合管理。
本子基金可訂立最多佔其淨資產29%的證券借貸交易,惟預期不會超過25%。
本子基金的主要貨幣風險為美元。本子基金亦面臨包括亞洲貨幣在內的非美元貨幣風險(最多佔其淨資產的30%)。
本子基金進行主動管理,不追蹤基準指數。本子基金設定的內部或外部目標為績效優於參考基準,即Markit iBoxx美元亞洲債券指數。
投資顧問將根據主動投資管理策略及特定投資機會酌情投資於並未納入參考基準的證券。預計本子基金的大部分投資將為參考基準的成分。然而,相關權重可能與參考基準的權重存在較大偏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