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線而言,提升資產價值。
本子基金把其最少三分之二的資產投資於參考小型企業指數(羅素2000、富時美國小型企業指數、標準普爾小型企業600指數、摩根史坦利美國小型企業1750指數、羅素小型企業(未設限)指數)所涵蓋,及/或市值低於有關指數內最大市值公司(於每個財務年度初記錄),並在美國設立註冊辦事處或進行其大部份業務活動的企業的股份或其他類似證券,以及這類資產的金融衍生性工具。
本子基金亦可把其餘部份的資產(即最多三分之一的資產)投資於任何其他可轉讓有價證券、貨幣市場工具、金融衍生性工具或現金,只要子基金於任何類別的債務證券的投資不超過其資產的15%,以及最高10%的資產投資於UCITS或U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