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村成長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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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更新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 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國內上市、上櫃股票、承銷股票、公司債(包括可轉換公司債)、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上市債券換股權利書、上市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經理公司並應依以下規定進行投資: (1)投資於過去五年(上櫃股票以三年計)中,平均稅後淨利正成長、平均營收成長百分之五(含)以上、平均每股淨利○.六元(含)以上之上市、上櫃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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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型 | 均衡型 | 增長型 |
主要學歷: 美國賓州卓克索大學企管碩士 主要經歷: (2008.8.13迄今) 德銀遠東DWS台灣精選主題基金經理人 (2008.5.6迄今) 德銀遠東DWS 台灣旗艦及DWS 科技基金經理人 (2007.10.112008.4.24) 德銀遠東DWS資產管理主動報酬策略私募基金經理人 (2006.6.122007.2.27)摩根富林明亞洲基金經理人 (2005.4.62006.6.12)摩根富林明 JF 台灣增長基金經理人 (2003.8.122005.4.6)摩根富林明全球通網基金經理人 (2002.7.182003.8.12)摩根富林明 JF 新興日本基金經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