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全球平衡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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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更新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外國之有價證券及中華民國之上市及上櫃股票、承銷股票、上市受益憑證、債券換股權利證書、臺灣存託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含可轉換公司債及次順位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經金管會核准於國內募集發行之國外金融組織債券、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經理公司並應依下列規定進行投資: 1 .本基金投資於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有價證券,以在歐美亞地區(包括日本、澳大利亞、紐西蘭、英國、法國、德國、瑞典、比利時、芬蘭、荷蘭、義大利、西班牙、丹麥、奧地利、美國、加拿大及盧森堡等國)與新興市場地區(包括大陸、香港、南韓、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印尼、印度、以色列、墨西哥、巴西、南非、俄國、土耳其、匈牙利、捷克、智利、新加坡、波蘭、哥倫比亞及祕魯等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與美國店頭市場( N A S D A Q )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上述國家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交易所買賣基金、外國存託憑證,或符合金管會規定之信用評等等級,由上述國家及地區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於上述國家及地區交易之債券,並應符合金管會之限制或禁止規定,如有相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改者依修正後之規定。 2 .本基金之股票投資,以從事於工業(如運輸、機械設備、營建業等類)、科技(如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半導體設備/設計製造、軟體設計、電腦或通訊硬體製造/銷售、網路服務/軟體及相關設備供應等)、電信(如行動通訊、衛星通訊、通訊設備等)、醫療(如製藥、健康器材、醫療設備及服務、基因工程等)、金融(如銀行、證券、保險業等)、消費性產業(如食品、休閒、零售等)、公用事業(如電力/天然氣生產商、電力服務等)、能源(如石油、天然氣、瓦斯探勘開發業等)、原物料(如塑化、金屬、礦產等)國內、外(含跨國)具有競爭優勢及成長潛力之公司所發行之上市、上櫃股票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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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型 | 均衡型 | 增長型 |
銘傳大學金融研究所碩士 2011.9迄今摩根亞洲總合高收益債券基金經理人 2011.4迄今摩根新興活利債券基金經理人 2010.10迄今摩根JF台灣貨幣市場基金經理人 2010.10迄今摩根JF第一貨幣市場基金經理人 2010.10迄今摩根全球債券基金經理人 2010.10迄今摩根投信投資管理事業部協理 2009.22010.10 摩根投信專戶管理部協理 2007.22010.6 摩根全球精選alpha私募基金經理人 2005.92006.4 摩根富林明紀律增值私募基金經理人 2005.72008.1 摩根富林明亞洲完全收益私募基金經理人 2004.92004.11 摩根投信投資管理事業部副理 2002.32004.9 荷銀債券基金經理人
學歷:美國雪城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 成功大學航太工程研究所 成功大學航太工程系 經歷:仁寶電腦手持裝置部機構工程師(2004年6月-2004年9月) 威萌資產管理投資專員(2007年8月-2009年8月) 復華投信股票研究處研究員(2009年11月-2010年7月) 復華投信股票研究處研究襄理(2010年7月-2011年6月) 復華投信股票研究處研究副理(2011年7月-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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