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永昌全球投資等級債券基金(A類美元)
10.27美元0.05(0.46%)
2024/12/19更新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及外國之有價證券。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一)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三個月(含)後,整體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應在一年以上(含)。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含)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且本基金以投資於符合金管會所訂外國債券信用評等等級規定「投資等級債券」為主,不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本基金所持有之任一外國債券,嗣後如因信用評等等級調整,或有關法令或規定修正投資等級債券之規定者,致不符合本款規定者,經理公司應於前開事由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採取適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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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型 | 均衡型 | 增長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