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基新興亞洲永續優選債券基金-人民幣B(月配)(停止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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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更新
(1)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三個月(含)後,整體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 續期間應在一年以上(含)。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 A. 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60%(含); B. 投資於「亞洲國家或地區之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60%(含)。前述「亞洲國家或地區之債券」包括: a. 由亞洲國家或地區之政府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 b. 於亞洲國家或地區註冊或登記之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 c. 於亞洲國家或地區掛牌或交易之債券; d. 以亞洲國家或地區當地貨幣計價之債券;或 e. 依據 Bloomberg 資訊系統顯示,該債券所承擔的國家風險(country of risk) 為亞洲地區國家或地區者。 C. 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 值之 60%(含)。前述「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包括: a. 由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政府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 b. 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註冊或登記之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 c. 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掛牌或交易之債券; d. 以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當地貨幣計價之債券;或 e. 依據 Bloomberg 資訊系統顯示,該債券所承擔的國家風險(country of risk) 為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者。 D. 本基金可投資之「亞洲國家或地區」,包括:中華民國、香港、澳門、中國 大陸、南韓、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度、印尼、泰國、日本、越南、 澳洲、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孟加拉、蒙古、馬爾地夫、哈薩克及柬埔寨等 國;本基金可投資之「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係指符合國際貨幣基金(IMF) 所定義之新興及開發中經濟體(Emerging Market and Developing Economies)或 JP 摩根全球新興市場債券指數(J.P. Morgan EMBI Global Index)或 JP 摩根新興 市場企業債券指數(J.P. Morgan CEMBI Broad Index)等任一指數成分之國家或 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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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型 | 均衡型 | 增長型 |
學歷:中央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 經歷: 凱基10年期以上新興市場BBB美元主權債及類主權債券ETF基金(107/09/11迄今) 富邦投信投資處-固定收益投資部(104/06/01107/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