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24年04月30日公司名稱:立敦(6175)主 旨:立敦民國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發言人:王國權說 明: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30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9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3年09月12日公司名稱:立敦(6175)主 旨:立敦受邀參加第一金證券舉辦之線上法人說明會發言人:王國權說 明: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事實發生日:112/09/14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09/14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法人說明會。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第一金證券舉辦之線上法人說明會,說明本公司之營運、財務及業務相關資訊。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日 期:2023年08月10日公司名稱:立敦(6175)主 旨:立敦董事長退休 (生效日期112/08/18)發言人:王國權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2/08/10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吳德銓4.舊任者簡歷: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退休」、「逝世」或「新任」):退休8.異動原因:退休辭任董事長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1.本公司112年08月10日收到吳德銓董事長退休辭任本公司董事長職務,辭任生效日期為112月08月18日,預計將於112年8月18日召開董事會選任新任董事長。2.董事長吳德銓先生辭任本公司董事長職務,但仍為本公司之董事。
日 期:2023年06月30日公司名稱:立敦(6175)主 旨:立敦112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發言人:王國權說 明:1.股東常會日期:112/06/30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民國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股東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1.75元,計NTD248,359,311元。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民國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補選獨立董事一席案。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1)通過本公司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案。(2)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3年05月10日公司名稱:立敦(6175)主 旨:立敦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立敦四)發行屆滿2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更正賣回基準日)發言人:王國權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2/05/102.公司名稱: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債券持有人得於112年06月05日至112年07月15日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文件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以債券面額將其持有之本轉換債以現金贖回。(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12年07月15日。(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賣回期間:112年06月05日至112年07月15日止。(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五)債券已
日 期:2023年05月10日公司名稱:立敦(6175)主 旨:立敦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立敦四)發行屆滿2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發言人:王國權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2/05/102.公司名稱: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債券持有人得於112年06月05日至112年07月15日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文件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以債券面額將其持有之本轉換債以現金贖回。(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12年07月21日。(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賣回期間:112年06月05日至112年07月15日止。(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五)債券已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