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23年11月11日公司名稱:晟楠(3631)主 旨:更正 112/11/11 20:32重大訊息主旨:更正晟楠112年第三季iXBRL報表之每股淨值發言人:林朝榮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2/11/112.公司名稱:晟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12年第三季iXBRL報表之每股淨值誤植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iXBRL報表112年第三季每股淨值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112年第三季 1.62元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112年第三季 16.17元9.因應措施:已更正重新上傳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3年11月11日公司名稱:晟楠(3631)主 旨:晟楠112年度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電子書股權淨值誤植發言人:林朝榮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2/11/112.公司名稱:晟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股數誤植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採IFRSs後財報資訊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1.62/股權淨值/不適用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16.17/股權淨值/不適用9.因應措施:更新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3年08月17日公司名稱:晟楠(3631)主 旨:更正112年第一季合併財報第47頁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誤植發言人:林朝榮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2/08/172.公司名稱:晟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不適用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2年第一季合併財報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P47頁: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690,297仟元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690,297仟元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P47頁: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597,729仟元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597,729仟元9.因應措施:完成財務報表更(補)正申報作業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3年07月19日公司名稱:晟楠(3631)主 旨:代子公司晟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復工核准發言人:林朝榮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2/07/192.發生緣由:子公司晟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電機工程於112年07月19日取得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復工核准,即刻起恢復發電機工程施工。3.處理過程:不適用。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不適用。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3年05月16日公司名稱:晟楠(3631)主 旨:代子公司晟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電機工程承包商杭州中能汽輪動力有限公司其下包商裕璋實業有限公司工程意外事故說明發言人:林朝榮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2/05/162.發生緣由:晟裕公司桃園市環科路159號發電機工程,係委託杭州中能汽輪動力有限公司承攬執行發電機工程安裝,杭州中能又將工程下包委託裕璋實業有限公司承攬施工,裕璋實業於今天中午13時11分,不慎發生堆高機在提高安全閥過程中,安全閥掉落撞倒一旁同樣是裕璋的員工,造成人員傷害,本公司深表遺憾。3.處理過程:本公司已於第一時間協助發電機工程承包商,杭州中能的下包商裕璋實業將傷者送往醫院急救,本次造成之損害,本公司就相關法律責任絕不推卸,必盡最大的慰問及關懷。相關發電機工程將會同主管機關會勘安全無虞後,再予復工。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發電機工程已全面停工,相關損失金額將向發電機工程承包商杭州中能索賠。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本案裕璋實業已投保相關保險,相關理賠事宜與本公司並直接無關係。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報經主管機關會勘安全無虞後,再予復工。7.其他應敘
日 期:2023年05月02日公司名稱:晟楠(3631)主 旨:晟楠接獲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訴訟起訴狀發言人:林朝榮說 明: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鄧福鈞、蔡承璋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度重訴字第226號4.事實發生日:112/05/02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蔡承璋持鄧福鈞開立之本票聲請對鄧福鈞強制執行,事後法院判決該本票債權不存在,鄧福鈞因此起訴請求蔡承璋返還執行所得案款。並主張晟楠公司應負連帶給付責任,而列為共同被告。6.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任專業律師,並依民事訴訟程序處理本訴訟,務求盡力捍衛股東權益。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新台幣19,464,863元,及自106年2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依民事訴訟程序處理本訴訟。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日 期:2023年03月24日公司名稱:晟楠(3631)主 旨:晟楠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發言人:林朝榮說 明: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2/03/24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1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 至 111/12/314. 股東配發內容:(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