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為股票型開放式基金,其運用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泰國證券交易所上市之股票﹑無投票權存託憑(Non-VotingDepositoryReceipt,簡稱NVDR)、政府公債、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金融債券及經慕迪投資服務公司或史丹普公司評鑑為A級以上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原則上,本基金於成立六個月後,投資於上市股票及無投票權存託憑證(Non-VotingDepositoryReceipt,簡稱NVDR)之總額不得低於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投資於上市股票及無投票權存託憑證(Non-VotingDepositoryReceipt,簡稱NVDR)之總額未達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部份,經理公司經理費應減半收取。但當泰國發生政經情事重大變化、戰爭、暴動、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之特殊情況,為分散風險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況下,經理公司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的,得不受前述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