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公司確保基金投資之安全,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追蹤「臺灣指數公司 特選臺灣上市上櫃 AI 優息動能指數」之績效表現為本基金之投資組合之管理目標, 將本基金投資於本國,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一) 本基金係採用指數化策略,將本基金儘可能追蹤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為操作目 標。為達成前述操作目標,本基金自上市日起,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股票之總 金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九十(含)以上,另為貼近本基金之追蹤目標及資金調度需要,本基金得進行證券相關商品交易及投資其他有價證券以 使基金投資組合整體曝險盡可能貼近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百。 (二) 因發生申購失敗、買回失敗或信託契約第二十條第三項所規定之情形,導致投 資於標的指數成分股之總金額不符前述比例之限制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次日起 五個營業日內調整投資組合至符合前款規定之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