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 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及外國之有 價證券。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一)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應符合下列投資比例之限制:
1. 投資於國內外股票(含承銷股票)及存託憑證等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低於本 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
2. 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含);
3. 投資具醫療保健新趨勢概念之股票(含承銷股票)及存託憑證等有價證券之總 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前述「具醫療保健新趨 勢概念」係指由個人的醫療照護出發,涵蓋周遭生活環境的衛生安全,並 從食、衣、住、行、育、樂等各類面向中,聚焦在協助人們追求更健康的 生活方式,達到具醫療預防與保健目標的企業,主要包括: 製藥、醫材設 備、醫療用化學原料、疾病檢測、生物科技、基因工程、免疫療法、遠距 醫療、醫療軟體、健康資訊管理、診療實驗室、醫療機構、長照服務、醫 療保險、衛生護理、衛生安全檢測、睡眠輔助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