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
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前述八所列標的,並依下列規範
進行投資:
(一)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智能車相關產業」係涵蓋如下五大產業,或未來因科技研發、
進步、利用,可能出現與智能車相關連之新興產業。
1.汽車製造商:
(1)新能源車:指採用非常規的車用燃料作為動力來源(或使用常規的車用燃
料,採用新型車載動力裝置),綜合車輛的動力控制和驅動方面的先進技
術,形成的技術原理先進、具有新技術、新結構的汽車。新能源汽車包括
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 BEV,包括太陽能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
( FCEV)、氫發動機汽車、其他新能源汽車等各類別產品等。
(2)汽車零件: 一輛汽車依其等級與配備的不同,約由 8,000 至 15,000 種零件所
組成,包含如煞車器、齒輪箱、輪圈、懸吊避震器、散熱器、消音器、排
氣管、離合器、方向盤、安全帶、安全氣囊、車門、保險桿、車用電力設
備等製造等。汽車零件製造可分為二大主軸,一為 OEM,以原廠委託製造
的供應鏈體系,另一為 AM,以售後維修服務為主要市場的零件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