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目標是達致長期資本增值。
本基金尋求透過主要投資股票或股票相關證券於(i)註冊辦事處 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公司,(ii)註冊辦事處於中 國境外但其絕大部份業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經營的公司,或(iii) 控股公司,而其所絕大部份權益乃投資於註冊辦事處設於中華 人民共和國的公司,以實現其目標。
本基金可將合共不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30%的投資於現金與等 同現金、貨幣市場工具、由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公司或其他實體 所發行股票及股票相關證券,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行機構所 發行債務證券(包括可轉換債券)。
就本投資策略而言,中國指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國內地及澳門 特別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