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子基金把其最少三分之二的資產,投資於企業發行的股票及/或相若的證券。其餘資產(即最多三分之一)可投資於所有其他類別的證券、貨幣市場工具、衍生
工具或現金工具,惟所有類別的債務工具投資不得多於總資產的15%。子基金可把其資產的最多10%投資於其他互惠基金或其他集體投資計劃,並無就貨幣風險進
行對沖。其投資策略是透過挑選波幅偏低、與其個別市場並無相關性,但具上升潛力的證券,致力減低投資組合的風險。基金經理使用預測和優化風險的程序以建
構投資組合。基金經理的目的是令投資組合的標準差維持低水平,因此不會大幅投資於個別證券,並採用因應市場波幅作出調整的收益率預測系統。上述程序有助
子基金精選個別證券,從而提高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