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盡量提高總回報為目標。基金將不少於70%的資產投資於在歐洲(不包括英國)註冊或從事其大部 份業務的公司之股票。基金可投資於具增長力或具價值的投資特性的證券。
本基金亦可投資於新興市場(例如匈牙利、波蘭及俄羅斯)。
在遵守適用的監管限制及內部指引下,餘下的30%資產可投資於全球經濟體系任何行業任何規模的公 司或發行人所發行的金融工具,例如符合本基金目標的股本證券及現金。
本基金可使用衍生工具進行對沖、有效投資組合管理及作投資用途。然而,不會大量或主要使用衍生 工具進行投資。預期本基金不時進行證券借貸交易的資產淨值比例介乎0%至40%之間,並將符合本基 金的整體投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