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村e科技基金
72.01新台幣1.02(1.4%)
2024/12/20更新
原則上,本基金於成立三個月後,投資於上市、上櫃股票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且投資於「重要科技事業」之上市或上櫃股票之總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本項所謂「重要科技事業」,係指從事或轉投資於通訊、網際網路、資訊、消費性電子、半導體、精密器械與自動化、航太、高級材料、特用化學品與製藥、醫療保健、污染防治等工業及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適用工業之事業公司。惟如所投資之股票因日後更新認定標準,致本基金所持有從事重要科技事業公司之股票比例不符前述投資比例限制時,經理公司應於認定事由發生日起三個月內調整持股,以符合前述投資比例之限制。本基金所稱轉投資於重要科技事業之公司,係指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列為長期投資重要科技事業之投資總額佔該投資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十(含本數)以上,且投資總金額達伍仟萬元(含本數)以上之公司。
大型 | |||
---|---|---|---|
中型 | |||
小型 | |||
價值型 | 均衡型 | 增長型 |
謝文雄(自2012/04/02迄今) 主要經(學)歷:政治大學國際貿易所 安泰投信專戶管理部投資經理人 群益投信基金經理人 群益投信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