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甲特

2888A
28.800.05(0.17%)
收盤 | 2024/05/17 13: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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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漲連跌

新光金甲特 個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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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新光金舉辦113年第一季法人說明會

    日 期:2024年05月16日公司名稱:新光金(2888)主 旨:新光金舉辦113年第一季法人說明會發言人:林宜靜說 明: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事實發生日:113/05/30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5/30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中文場及英文場均採電話會議及網路直播方式進行。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說明新光金控及子公司113年第一季財務業務相關資訊。中文場時間14:00-15:00;英文場時間16:30-17:30。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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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新光金代子公司元富證券(英屬維京群島)有限公司辦理減資完成資本變更登記

    日 期:2024年05月13日公司名稱:新光金(2888)主 旨:代子公司元富證券(英屬維京群島)有限公司辦理減資完成資本變更登記發言人:林宜靜說 明: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NA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3/05/13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1)現金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美金17,00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17,000股,減資前每股淨值為美金693.24元。(2)現金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美金10,60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10,600股,減資後每股淨值為美金508.02元。(3)上述每股淨值係以113/05/10當日自結財報數字為依據。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8.其他應敘明事項:依BVI當地法令及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股本變更時同步更新股東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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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新光金代子公司元富證券(英屬維京群島)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案

    日 期:2024年05月13日公司名稱:新光金(2888)主 旨:代子公司元富證券(英屬維京群島)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案發言人:林宜靜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32.減資緣由:為提升資金運用效益,以收回股本方式辦理減資,退回股款予股東。3.減資金額:美金640萬元4.消除股份:6,400股5.減資比率:37.65%6.減資後股本:美金1,060萬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1.減資基準日: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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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新光金 2024年4月合併營收40.31億元 年增27.82%

    日期: 2024 年 05 月 10日上市公司:新光金(2888)單位: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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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新光金暨主要子公司113年4月份自結合併稅後盈餘相關資訊

    日 期:2024年05月08日公司名稱:新光金(2888)主 旨:新光金暨主要子公司113年4月份自結合併稅後盈餘相關資訊發言人:林宜靜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3/05/082.公司名稱: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暨主要子公司113年4月份自結合併稅後盈餘相關資訊(未經會計師查核)公司名稱 單月稅後盈餘 累計稅後盈餘 累計每股稅後盈餘新光金控 34.47億 64.94億 0.42元新光人壽 27.87億 32.00億 0.42元新光金保代 0.08億 0.31億 31.01元新光銀行 5.02億 21.79億 0.44元新光投信 0.10億 0.34億 0.86元元富證券 1.30億 11.32億 0.70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1)本公司及子公司新光人壽未適用人身保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機制之累計4月稅後每股盈餘(EPS)分別為1.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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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新光金代子公司元富證券取得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公司113年度第1期無擔保次順位金融債券(補充1130417)

    日 期:2024年05月07日公司名稱:新光金(2888)主 旨:代子公司元富證券取得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公司113年度第1期無擔保次順位金融債券(補充1130417)發言人:林宜靜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第1期無擔保次順位金融債券2.事實發生日:113/5/7~113/5/7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 交易數量: 190張 (更新)(2) 單位價格:面額新臺幣10,000,000元整(3) 交易總金額:新臺幣1,900,000,000元整 (更新)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 同屬為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擔任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第1期無擔保次順位金融債券之財務顧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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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新光金受邀參加摩根大通證券主辦之線上法人說明會「Asia Insurance Conference」

    日 期:2024年05月07日公司名稱:新光金(2888)主 旨:新光金受邀參加摩根大通證券主辦之線上法人說明會「Asia Insurance Conference」發言人:林宜靜說 明: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事實發生日:113/05/08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5/08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本次法人說明會採線上會議方式舉行。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公司受邀參加摩根大通證券主辦之線上法人說明會「Asia Insurance Conference」,說明新光金控及子公司112年第四季財務、業務相關資訊。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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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補充新光金許永明獨立董事對第八屆第十六次董事會會議討論事項第十案表達保留意見(新增新光金補充說明)。

    日 期:2024年04月28日公司名稱:新光金(2888)主 旨:補充新光金許永明獨立董事對第八屆第十六次董事會會議討論事項第十案表達保留意見(新增新光金補充說明)。發言人:林宜靜說 明: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3/04/26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許永明獨立董事/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擬續行研究合併可行性,解決新光人壽RBC問題,俾利其2026年順利接軌ICS以扭轉經營困境,維護保戶、員工、股東及公司權益,壯大規模並為台灣金融發展墊定基石,謹提請審議。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許永明獨立董事表達保留意見理由如下:(1)本席認為在現在這個時間點,提出續行研究本公司與本案所提擬洽談特定公司的合併案,並無濟甚至會有害於上次董事會所剛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一案之執行,讓本公司完成現金增資的難度,大幅度提高。本董事會就本案之決議,恐有違反「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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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新光金許永明獨立董事對第八屆第十六次董事會會議討論事項第十案表達保留意見。

    日 期:2024年04月26日公司名稱:新光金(2888)主 旨:新光金許永明獨立董事對第八屆第十六次董事會會議討論事項第十案表達保留意見。發言人:林宜靜說 明: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3/04/26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許永明獨立董事/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擬續行研究合併可行性,解決新光人壽RBC問題,俾利其2026年順利接軌ICS以扭轉經營困境,維護保戶、員工、股東及公司權益,壯大規模並為台灣金融發展墊定基石,謹提請審議。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許永明獨立董事表達保留意見理由如下:(1)本席認為在現在這個時間點,提出續行研究本公司與本案所提擬洽談特定公司的合併案,並無濟甚至會有害於上次董事會所剛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一案之執行,讓本公司完成現金增資的難度,大幅度提高。本董事會就本案之決議,恐有違反「商業判斷法則」(Bus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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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新光金擬規劃辦理長期資金募集案

    日 期:2024年04月26日公司名稱:新光金(2888)主 旨:新光金擬規劃辦理長期資金募集案發言人:林宜靜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62.增資資金來源: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公司章程或相關法令規定,於適當時機辦理以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特別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或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特別股,擇一或兩者以上搭配,以籌措長期資金。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擬發行之總股數上限40億股。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8.發行價格:尚未決定。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尚未決定。10.公開銷售股數:尚未決定。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尚未決定。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尚未決定。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尚未決定。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尚未決定。1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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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補充新光金董事會決議113年股東常會事宜(新增議案)

    日 期:2024年04月26日公司名稱:新光金(2888)主 旨:補充新光金董事會決議113年股東常會事宜(新增議案)發言人:林宜靜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6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4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南京東路5段125號2樓(松山金融大樓)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2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112年度決算表冊審查及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12年度決算表冊案。(2)本公司112年度虧損撥補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章程修正案。(2)本公司董事選舉程序修正案。(3)因應策略發展及營運成長,本公司規劃辦理長期資金募集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6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4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依公司章程第10條第3項及股東會議事規則第6條之1第2款第1目規定,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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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新光金擬規劃辦理長期資金募集案(私募)

    日 期:2024年04月26日公司名稱:新光金(2888)主 旨:新光金擬規劃辦理長期資金募集案(私募)發言人:林宜靜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6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特別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特定人資格須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並以國內外大型機構為優先考量,以引進國內外大型企業,成為長期穩定之策略性投資人,透過資金參與、業務合作及經驗交流提升市場競爭力。4.私募股數或張數:私募股數以不超過15億股為原則。5.得私募額度:私募股數以不超過15億股為原則。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私募普通股擬依據相關法令規定,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下列參考價格較高者之八成: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2)私募特別股擬依據相關法令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理論價格之八成。(3)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依據法令規定及參考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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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新光金代子公司新光人壽董事會決議擬處分國內不動產

    日 期:2024年04月24日公司名稱:新光金(2888)主 旨:新光金代子公司新光人壽董事會決議擬處分國內不動產發言人:林宜靜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3/04/242.公司名稱: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新光人壽董事會決議擬處分國內不動產。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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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新光金代子公司新光人壽關係人捐贈案。

    日 期:2024年04月24日公司名稱:新光金(2888)主 旨:新光金代子公司新光人壽關係人捐贈案。發言人:林宜靜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3/04/242.捐贈原由:指定作為『團體微型保險』保費贊助使用。3.捐贈金額:新台幣10,000,000元整。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新光人壽慈善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利害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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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澄清媒體報導

    日 期:2024年04月24日公司名稱:新光金(2888)主 旨:澄清媒體報導發言人:林宜靜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3/04/242.公司名稱: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工商時報6.報導內容:新光金董事會討論與台新「金金併」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本公司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均將依照主管機關法規辦理及公告。有關報載傳聞,本公司不予評論。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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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新光金受金管會裁罰案說明

    日 期:2024年04月23日公司名稱:新光金(2888)主 旨:新光金受金管會裁罰案說明發言人:林宜靜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3/04/232.違規情形:本公司核有未善盡維持子公司新光人壽健全經營之責,致影響金控公司整體財務、業務健全,有礙健全經營之虞。3.罰鍰金額:無。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1)公司部分: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54條第1項規定,核處予以糾正。(2)人員部分:命本公司調降陳董事長113年度所有薪酬50%為期1年。5.預計改善措施:將於收受裁處書後依裁處內容辦理改善。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本公司尊重主管機關之裁處,並將於接獲裁處書後進行處理、改善。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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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新光金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受金管會裁罰案說明

    日 期:2024年04月23日公司名稱:新光金(2888)主 旨: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受金管會裁罰案說明發言人:林宜靜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3/04/232.違規情形:新光人壽因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未達保險法規定之資本適足等級,所提出提升至「資本適足等級」之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無法使公司資本適足率提升至法定標準,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3.罰鍰金額:無。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1)公司部分:依保險法第143條之6第1款第1目規定採取次一資本等級之監理措施,即依同條第2款第6目規定,限制新光人壽自處分書送達翌日起,不得新增與利害關係人之授信或其他交易(不包括既有已簽約或續約之利害關係人交易),直至新光人壽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並報經金管會同意後,始得恢復辦理。(2)人員部分:命新光人壽調降魏董事長113年度所有薪酬30%為期1年。5.預計改善措施:將於收受裁處書後依裁處內容辦理改善。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新光人壽尊重主管機關之裁處,並將於接獲裁處書後進行處理、改善。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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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新光金控代子公司元富證券總稽核異動。

    日 期:2024年04月17日公司名稱:新光金(2888)主 旨:新光金控代子公司元富證券總稽核異動。發言人:林宜靜說 明: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3/04/1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熊文莊/元富證券副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俟主管機關審查合格後生效。8.其他應敘明事項:主管機關核可前,自113年5月1日起由熊文莊君代理內部稽核主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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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新光金 2024年3月合併營收77.39億元 年增664.95%

    日期: 2024 年 04 月 10日上市公司:新光金(2888)單位: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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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新光金暨主要子公司113年3月份自結合併稅後盈餘相關資訊

    日 期:2024年04月09日公司名稱:新光金(2888)主 旨:新光金暨主要子公司113年3月份自結合併稅後盈餘相關資訊發言人:林宜靜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3/04/092.公司名稱: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暨主要子公司113年3月份自結合併稅後盈餘相關資訊(未經會計師查核)公司名稱 單月稅後盈餘 累計稅後盈餘 累計每股稅後盈餘新光金控 39.81億 30.47億 0.20元新光人壽 29.01億 4.13億 0.05元新光金保代 0.10億 0.23億 23.28元新光銀行 6.43億 16.77億 0.34元新光投信 0.09億 0.24億 0.61元元富證券 4.32億 10.02億 0.62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1)本公司及子公司新光人壽未適用人身保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機制之累計3月稅後每股盈餘(EPS)分別為0.58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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