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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同婚勝訴 戶政機關須准許登記

台北市 / 綜合報導

台灣男子丁則言與他來自澳門的同性伴侶梁展輝,兩人在2019年10月到台北巿中正區戶政事務所,要登記結婚,卻遭到戶政人員拒絕,理由是澳門法令不准同婚,後來這兩人向行政法院提告,要求撤銷戶政事務所拒絕他們登記結婚的處分,就在今(6)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宣告兩人勝訴。

綽號信奇的丁則言以及綽號阿古的梁展輝,兩個人在聽到勝訴判決後開心的說,總算能夠登記結婚了,也希望這個判決能夠使得更多跨國同婚者,可以順利在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以往,我國內政部依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只准許來自同婚合法國家或地區的雙方登記結婚,而這起判決也是跨國同性伴侶爭取結婚,在台灣第一個全部勝訴的案例,但仍然可以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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