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麗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解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之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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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力麗-107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解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力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淑珍
董 事:順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可中
董 事:郭濟安
董 事:張春景
獨立董事:盧啟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屬於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