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龍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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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3)網龍-公告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事宜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俊博、呂學森、劉裕敏、王思淳、陳誌敏、方深毅、林軒竹。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經營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07年6月12日股東常會表決(含電子方式行使權)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