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嘉:董事長等人涉違反證交法案,接獲高等法院檢察署上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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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8)通嘉-本公司董事長等人接獲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查官上訴書之公告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等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5年金上重訴字第24號
4.事實發生日:107/06/0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等人因違反證券交易法而起訴乙案,經台灣高等法院於民國107年5月08日判決,原判決撤銷,並維持緩刑二年之宣告,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
6.處理過程: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件對本公司之業務及財務並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當事人將委任律師進行處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