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億金茂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日 期:2018年03月21日
公司名稱:大億金茂 (8107)
主 旨:大億金茂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發言人:蔡明志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大億麗緻酒店5樓(台南市西門路一段660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一O六年度營業報告書
(2). 一O六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3). 一O六年度董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 一O六年度資產減損情形報告。
(5). 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6). 其他報告事項。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一O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一O六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之作業流程及審查標準: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
於107年4月3日起至4月1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
股東務請於107年4月17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
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
號函件寄送。
(2).受理處所:大億金茂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台南市安定區中沙里沙崙4-12號)。
(3).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a).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b).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c).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本案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屆滿後,如無股東提案或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
提案,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5).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期間:自107年5月16日起至107年6月12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