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強茂(2481)董事會決議,107/6/12召開股東常會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0七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266號9樓(漢來大飯店金鶴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報告一0六年度營業報告及一0七年營業計劃。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0六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報告一0六年度背書保證情形。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一0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一0六年度盈虧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臨時動議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4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2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07年5月12日至

107年6月9日止,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並依相關說明操作之。

【網址: http://www.stockvote.com.tw】

二、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一0七年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

將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

內),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凡欲辦理提案之股東,應於民國107年4月7日至

民國107年4月16日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將書面提案親自或以掛號寄(送)達

本公司(高雄市永安區永工一路17號,聯絡人:余欣杰 先生收)本公司將彙總

所有提案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

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