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捷邦董事會決議增資發行新股

日 期:2018年03月13日

公司名稱:捷邦 (1566)

主 旨:捷邦董事會決議增資發行新股

發言人:江碩彥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1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0,00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200,000,000

6.發行價格:每股暫定新台幣20元,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

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

即2,000,000 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發行價格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交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股數之10%,即2,000,000股對外公

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80%,計16,000,000股

(每仟股240.720857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東及持有股份比例

分別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

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

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

併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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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辦理現金增資計劃所訂之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

產生之效益暨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客觀環境之營

運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

(二)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有關認股增資基準日、認購價格及其他未盡事宜,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三)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若因市場情形之變動,將依「承銷商會員

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