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光聯(5315)董事會決議,107/5/29召開股東常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5/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潭子區台中加工出口區復興路二號(員工餐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06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報告
3.民國106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實施第四次買回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5.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修訂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民國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承認本公司民國106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3/3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5/29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宜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2)本公司訂於民國107年3月29日起至民國107年4月9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函件寄達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3)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所在地
(地址:台中市潭子區台中加工出口區復興路2號;電話:04-25314277)
(4)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會,並參與該議案之討論。
(5)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
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81-6288)洽詢。
三、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07年4月28日
至107年5月26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