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力特光電係因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布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
日 期:2017年11月21日
公司名稱:力特光電 (3051)
主 旨:係因力特光電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布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
發言人:趙寄蓉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6/11/21
2.發生緣由:依台灣證券交易所通知辦理
3.財務業務資訊:
一、本公司之基本資料公告如下:(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1)項目 最近一月(106年10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營業收入 208 8.33
稅前損益 -5 -121.74
稅後純益 -5 -121.74
每股盈餘(元) -0.02 -128.57
最近一月(106年10月)財務數字係本公司IFRS合併自結,尚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2)項目 最近一季 (106/Q3) 與去年同期增減(%)
營業收入 615 2.67
稅前損益 14 131.82
稅後純益 14 108.14
每股盈餘(元) 0.04 107.55
最近一季 (106/Q3)財務數字係IFRS合併資訊,經會計師核閱簽證。
(3)項目 最近四季累計(105/Q4~106/Q3)
營業收入 2,370
稅前損益 33
稅後純益 18
每股盈餘(元) 0.06
最近四季累計(105/Q4~106/Q3)財務數字係IFRS合併資訊,經會計師核閱簽證。
二、本公司營運正常,公司股票價格係由市場機能決定,與內部人並無關聯。
三、本公司並無「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
暨公開處理程序」第二條所列重大訊息情事。
4.有無「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
程序」第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情事(如「有」,請說明):無
5.有無「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
程序」第11條所列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情事: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