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港:子公司遠雄航空自由貿易港區取得機放快遞倉增建工程,交易總金額約333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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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7)遠雄港-代子公司遠雄航空自由貿易港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資產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標的物:遠雄航空自由貿易港區股份有限公司機放快遞倉增建工程
2.事實發生日:106/11/17~106/11/1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145.53坪 交易總金額:33,370,370元
每單位價格:229,302元/坪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東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集團企業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工程報價最低,且考量其公司業績及施工品質均屬優良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預付款,依實做完成百分比計價,並經本公司初驗合格後給付工程款,峻工完成經本
公司複驗合格,並於工程保固期滿後得付工程保固金(工程款0.5%)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公開招標,經開標議減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配合營運需要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6年11月17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6年11月17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33,370,370元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