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國際私有化 估獲利抵過股本擴張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017年11月13日電)英屬開曼群島法院已核准台泥公司 (1101) 旗下台泥國際集團公司的私有化,台泥將發行5.54億新股,供原台泥國際股東的股權轉換,預計27日換發股票。法人估,未來獲利將抵過股本擴張。

台泥表示,英屬開曼群島法院已於11月10日(開曼時間)核准台泥公司與子公司TCCI共同以協議計畫(Scheme of Arrangement)方式私有化台泥國際集團有限公司,預計11月16日(開曼時間)生效。待協議計畫生效後,台泥國際集團公司將於11月20日早上9時自香港聯交所正式下市。

台泥指出,台泥為執行這項私有化計畫所發行的新股約5.54億股,將向台灣證券交易所申請新股掛牌上市,上市日期待證交所核定後再另行公告,預期於11月27日生效,台泥當天正式將換股的股票匯入股東帳戶內。

台泥擁有台泥國際集團公司63.1%股權,私有化抵定後,所有台泥國際集團的營收和獲利可以全部反映在台泥財報上,但日後台泥的股本將從現有約36.92億股擴張到42.46億股。

法人估計,台泥發行新股約5.54億股(新台幣55.4億元),加上發放的現金,買下原先不屬於台泥的36.9%股權,以台泥集團年產能約6500萬公噸水泥計算,等於買下約2000萬公噸產能的營收與獲利,在第4季水泥業旺季量價俱揚下所帶來的獲利,不致於被所增加的股本稀釋。

台泥國際集團公司私有化下市案早先通過香港的法院會議,並於今年9月18日經股東會通過。私有化下市案採取現金和股權交換兩種方式併行,通過下市案的法律程序後,台泥國際集團的股東可以每股港幣3.6元領取現金,或是每股台泥國際集團換0.42股台泥股權方式二擇一,後經股東回函台泥統計,願意換股的股權逾7成,其餘領取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