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得擬現增500萬股,暫訂每股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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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8)迅得-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0/2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70元,實際發行價格俟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及視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議定之後辦理。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75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總額之10%辦理公開申購計50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其餘發行總額之75%則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持股份比例認購計3,750,0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自行辦理拼湊認購,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及辦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價格、發行額度、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畫、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主管機關修正或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需要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