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106年第一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1/17起開始發放並上市買賣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3380)明泰-本公司106年度第一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放暨上市日期公告

壹、本公司於民國106年06月16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10,00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6年8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29281號函申報生效,並奉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民國106年10月19日竹商字第10600286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次增資新股訂定於106年11月17日(星期五)開始發放並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於發放當日起上市買賣。

?、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434,469,660股,每股面額10元,計4,344,696,600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100,000,000元。
三、增資後普通股股數:普通股444,469,660股,每股面額10元,計4,444,696,600元。
四、增資新股權利義務:本辦法規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一經發行後,除依本辦法交付信託保管及依本辦法規定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外,其他權利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一)員工將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保管,在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負擔,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二)股東會表決權及選舉權:由交付信託保管機關依相關法令規定執行之。

參、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訂於106年11月17日(星期五)起採無實體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