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晶睿接獲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晶睿普通股已達最低收購數量及公開收購條件成就通知

日 期:2017年09月22日

公司名稱:晶睿 (3454)

主 旨:晶睿接獲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晶睿普通股已達最低收購數量及公開收購條件成就通知

發言人:顧中威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6/09/22

2.公司名稱:晶睿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06年9月22日接獲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公開收購人」)通知,截至民國106年9月22日為止,本公司股

東累計應賣股數為28,776,206股,已達最低收購數量28,631,800股,本

次公開收購條件已成就。

6.因應措施:本次公開收購尚未截止,公開收購人將持續公開收購本公司

已發行之普通股至民國106年9月26日下午3點30分,欲參與應賣之本公司

股東,請持證券存摺與留存印鑑至原開戶證券商處,辦理應賣手續。

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4項

規定,公開收購條件成就後,公開收購人未於公開收購說明書記載之支付收購

對價時間完成支付者,應賣人得不經催告,逕行解約,受委任機構並應於次一營

業日,將應賣人交存之有價證券退還原應賣人。但公開收購說明書載明較支付收

購對價時間提早退還原應賣人者,從其約定。

(2)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6項規定,應賣人於公開

收購人為本公告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撤銷其應賣。

(3)應賣股數已超過最低收購數量,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

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股份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且無其他經主

管機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

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內(含第5個營業日)辦理應賣有價證券交割

及收購對價支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