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臺訂8/24為減資基準日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65)麗臺-公告本公司減資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06/08/24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6.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普通股相同。
7.新股預計上市日: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53,587,301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106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6年8月22日以金管證發字第1060030094號函申報生效。
二、減資新台幣535,873,01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53,587,301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換500股(即每仟股減少500股),減資比例為50%,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以現金支付(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該收盤價認購之。
三、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35,873,010元,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整,發行股份總數為53,587,301股。
四、此一基準日僅為向經濟部申請辦理減資變更登記之用。
五、本公司待經濟部變更登記核准後,再另行公告減資換股作業計劃,包括減資換發股票停止交易期間、決定股東是否參與減資之減資換股基準日、新股預計上市 日等事宜。
五、本公司於106年8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股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