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鹽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737)臺鹽-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鄭國榮董事(經濟部代表人);
(2) 梁木春董事(英屬維京群島 British Virgin Islands百福亞洲有限公司代表人);
(3) 張雅琍董事;
(4) 蔡玉琴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前提下,不受公司法第209條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