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導體》日月光勝訴,高雄環保局判給付1億餘元

【時報-台北電】日月光 (2311) 表示,於106年6月21日收到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289號判決書,判決主文如下:

1.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應給付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1億201萬3867元。

2.上訴人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上訴部分駁回。

日月光依循司法途徑對本裁罰案提出救濟,歷經一、二審法院三年多來之調查審理,日月光終獲致勝訴判決,本案並已告確定,對於法院依法詳查事證、釐清本案事實,日月光深表感謝。日月光必將持續以K7事件為警惕,善盡社會責任,為環保工作做最大努力。(編輯整理:莊雅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