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協益電子接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之刑事判決書

日 期:2017年06月21日

公司名稱:協益電子 (5356)

主 旨:依櫃買中心來信辦理,說明協益電子接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對陳啟發先生(前董事長)及林永棋先生(前副總經理)之刑事判決書事宜

發言人:陳金援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陳啟發(前董事長)、林永棋(前副總經理)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4年度金重訴字第5號

4.事實發生日:106/06/1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106年6月15日接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書:

陳啟發共同犯95年5月30日修正公佈之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2項之背信罪,處有期徒

刑13年。

林永棋先生共同犯95年5月30日修正公佈之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3款之背信罪,

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00萬元。

6.處理過程:本案件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靜候司法調查結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目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一切營運正常。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