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要公股不得徵委託書 財政部強硬回擊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017年5月19日電)彰銀董事改選在即,台新金控去函彰銀,要求公股不得徵求委託書。財政部今晚發出新聞稿聲明,強調法院判決無拘束公股效力,股東徵求委託書乃法定權利,籲各界守護全民資產。

台新金控 (2887) 今天去函彰銀 (2801) 第25屆董事選舉徵求人立即撤回及停止徵求行為,財政部今晚發出措辭強烈的新聞稿,提出4點聲明,強調台新金控作法已涉及干擾股東委託書徵求問題,非常不妥,籲各界支持公股,共同守護全民資產。4點聲明如下:

一、高等法院判決並無拘束公股銀行效力:財政部表示,財政部與與台新金控間訴訟判決,其效力僅及於財政部,並不及於泛公股,台新金控實無權要求相關徵求人停止徵求委託書。

二、財政部將依法提起上訴,不影響彰銀本屆董事選舉:財政部表示,目前股權結構大幅變動,與2005年大相逕庭,且以台新金控持有22.5%股權,即得取得彰銀過半普通董事席次之合理性,忽視股權實力及比例原則,限縮股東依法行使股東權益,明顯違反公義及社會期待。

財政部基於維護彰銀廣大股東權益,將於收到高等法院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亦即前述判決尚未確定,財政部自不受該判決之拘束,自無台新金控所稱提名行為與所謂契約義務不符問題。

三、股東徵求委託書乃其法定權利:各泛公股徵求委託書係基於股東權利,依法進行委託書徵求,台新金控上述作法已涉及干擾股東委託書徵求問題,非常不妥。

四、財政部籲請各界支持,共同守護全民資產:財政部懇切籲請認同財政部立場的彰銀廣大股東,支持財政部歷來維護全民資產的努力,以行動來支持財政部及泛公股候選人於6月16日第25屆董事選舉順利當選,持續為彰銀廣大股東、員工及事業永續成長做出具體有利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