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紙股》台紙:盼簡鴻文勿以「職業股東」手段,再掀紛擾

【時報-台北電】台紙 (1902) 針對報載「台紙週五股臨會喊卡」表示,台紙106年3月13日106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已決議將前任監察人和旺投資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宋正一)予以解任,故宋正一本即無權召集4月21日股東臨時會,台紙亦早已依法將4月21日股東臨時會公告撤銷。對於宋正一宣稱取消早已被撤銷且無權召集之4月21日股東臨時會,如係基於對3月13日股東臨時會決議效力之遵循,此為當然之理,4月21日依法不會也不能召開任何股東臨時會。

至於報載有股東提起確認3月13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無效訴訟,目前台紙尚未接獲正式法院相關文件,惟據悉此舉應為前任董事長簡鴻文所擔任負責人之「財團法人和高山教育基金會」以畸零股份之股東名義作為原告所提起,對於簡鴻文以類似職業股東行徑再次作出爭議行為,台紙實感遺憾。蓋倘若3月13日股東臨時會無效,包括台紙終能於當日召開董事會通過並於法定期限完成公告上傳之財務報告亦將無效,而財務表冊也將無法於新董事會召集之6月28日股東常會提請承認,勢使台紙陷於違反法令而影響股票正常交易之困擾中,相信此結果為所有投資人所不樂見。

台紙經3月13日股東臨時會後之新董事會決議於6月28日召開股東常會,一切仍依原定計畫進行中,董事會恢復正常運作後亦努力穩定員工、客戶、供應商及股東信心,對於有心人士以非公司經營團隊身份對外發表相關言論感到遺憾,並望前董事長簡鴻文能以經營團隊好不容易維持近一個月之平和穩定為念,勿再以「職業股東」手段再次掀起公司、員工、股東、社會大眾及政府紛擾。(編輯整理:莊雅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