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兩名以色列公民在以色列對公司等提起陰極射線管聯合壟斷集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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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5)華映-公告兩名以色列公民在以色列對包括本公司在內之9家公司提起陰極射線管聯合壟斷集體訴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為兩名以色列公民。
被告為本公司、LG Electronics Inc.、Royal Philips Electronics N.V.、LG Philips Displays、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Samsung Display Device Co., Ltd.、Toshiba Corporation、Panasonic Corporation及Hitachi Ltd.等9家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以色列地區法院-中區-Lod。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不適用。
4.事實發生日:106/03/2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告以包括本公司在內之9家公司於西元1995年至2007年間就陰極射線管進行聯合壟斷為由,在以色列提起集體訴訟。
6.處理過程:本公司頃收到通知,將委任律師進行評估,並依評估結果決定後續處理方式,以維護本公司權益及商譽,並保障客戶、股東、與相關利害關係人之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暫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6年3月27日收受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轉送之訴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