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僑擬與中華電信越南簽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25年融資租賃合約,每年收取租金1770萬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904)匯僑-公告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之重大決策,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情事。

1.事實發生日:106/03/27
2.公司名稱:匯僑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民國106年3月27日董事會決議處分(融資租賃)坐落於柬埔寨王國大成經濟特區5,000KW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以下簡稱「標的物」)予中華電信越南有限公司(非關係人),處分交易金額為美金7,808仟元,約當新台幣236,595仟元,此標的物系本公司於民國105年12月間向同一相對人(中華電信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相對人」)取得,取得交易價格為美金7,750仟元,約當新台幣254,975仟元。
6.因應措施:
本次融資租賃交易條件預計如下:
1.融資租賃合約起始日預計為民國106年8月間,租期為25年,租賃起日時本公司向相對人收取美金1,000仟元(約當新台幣30,300仟元),之後每半年收取租金一次,每年兩次租金合計為美金584仟元(約當新台幣17,702仟元),共分50期收取。
2.本公司於期滿並收受最後一期租金後,依合約約定無償將標的物移轉予相對人。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
1.依照本公司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
2.價格決定參考依據:依據租賃起始日標的物帳面價值及本公司可承擔相對人之信用風險範圍內決定其價格。
3.決策單位:董事會
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有穩定且長期租金收益。
5.董事會通過日期:106/03/27
6.其他:本次處分(融資租賃)合約預計起始日為民國106年8月間,交易幣別為美金,若依據租賃起始日之匯率換算致使本公司於一年內與同一相對人取得或處分營業使用之設備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五億元以上時,本公司將於租賃起始日依據本公司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公告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