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龍訂6/16召開股東常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83)網龍-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 遠見領袖中心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61號1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五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五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訂定道德行為準則案。
4.訂定誠信經營守則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
2.一○五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3.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份條文案。
4.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8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16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1條之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本公司將於106年4月7日起至106年4月17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1條之規定辦理書面提案手續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議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中華網龍股份有限公司股務課﹝地址:115台北市南港路三段四十七巷二號四樓﹞。
(3)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6年4月18日起至106年6月1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請於106年4月17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駕臨或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郵寄以郵戳為憑),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辦理過戶手續。
(4)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5)開會通知書將於會前30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6)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本公司茲依前述規定公告之,不再另行寄發書面通知。
(7)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06年5月17日至106年6月13日止,請股東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e票通」【網址: https://www.stockvote.com.tw】,依相關說明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