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力特光電董事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持股之二分之一董事一職自然解任。

日 期:2017年02月24日

公司名稱:力特光電 (3051)

主 旨:力特光電董事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持股之二分之一董事一職自然解任。

發言人:趙寄蓉

說 明:

1.發生變動日期:106/02/24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董事 柯常龍

4.新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解任

6.異動原因:因董事柯常龍任期中轉讓持股超過選任時持股的二分之一,故自然解任。

7.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8.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4/06/16~107/06/15

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0.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

11.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0

12.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0

13.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