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奇擬處分宏羚800萬股,損失1976萬元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6123)上奇-公告董事會決議處分宏羚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宏羚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06/2/18~106/2/1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8,000,000股;新台幣15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2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能率豐聲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實質關係人
2.能率壹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對事務機器產業發展有興趣並有意願承購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處分損失新台幣19,756,856元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買賣合約書辦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本次交易價格將以標的公司普通股實際交割日最近期財務報表帳面價值為準;目前暫以宏羚股份有限公司105年9月30日之帳面價值為依據並估算及參考獨立專家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計算之。
決策單位: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4,342,000股
累積金額:新台幣75,853,033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佔總資產比例:1.57 %
佔股東權益比例:4.47%
營運資金金額:新台幣608,573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集團營運規劃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6年2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8.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6年2月18日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