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簡派再度回擊,台紙(1902)發言人改由董事長簡鴻文兼任

【財訊快報/劉家熙報導】台紙(1902)董事長簡鴻文表示,為維護台紙公司及股東之權益,依證交所有關上市公司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第11條規定,台紙公司之重大訊息發言人自2月18日起由董事長簡鴻文擔任。

簡鴻文說,依規撤換近期多次發布不實重訊,如2月17日重訊惡意斷章取義台紙公司管理「一般印鑑(不包括公司登記大小章印鑑)」之辦法,誣告董事長偽造文書云云,損害公司形象及股東權益至鉅,誤導廣大投資人之尤其偉,尤其偉等相關人員應立即將重訊金鑰交給發言人簡鴻文董事長,以維護資本市場資訊公開之秩序;台紙公司及董事長簡鴻文併保留追訴尤其偉及相關人員之民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