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力麗澄清媒體報導。

日 期:2016年12月03日

公司名稱:力麗 (1444)

主 旨:澄清媒體報導。

發言人:陳漢卿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5/12/03

2.公司名稱: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

經濟日報A3版

6.報導內容:

力麗南亞石化產品 巴西課52.1%重稅

7.發生緣由:

其部分內容提及「巴西針對進口自我國力麗及南亞的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樹脂(Resina

PET)瓶用聚酯粒反傾銷案完成終判,課徵達52.1%、每公噸682.18美元的反傾銷稅。」

等內容。

8.因應措施:

經查於104年度出口至巴西之數量,佔本公司該產品總出口量比例未達千分之一。

105年度本公司該產品出口至巴西之數量幾乎為零。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此次終判對本公司營運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