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中嘉、台灣寬頻投資疑慮 NCC將開聽證會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針對遠傳 (4904) 以債做股投資中嘉案,及鴻海 (2317) 董事長郭台銘、亞太電 (3682) 董事長呂芳銘以個人名義購買台灣寬頻案,NCC 今 (30) 日委員會決議確認辦理聽證會相關事宜,以釐清這 2 個案子相關事實,預計在 12 月 29 日及 30 日分別召開聽證會。

NCC 指出,先前已決議分別就「檢視荷蘭商 NHPEA Chrome Holding B.V. 申請多層次轉投資吉隆等 12 家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中嘉案)」及「新加坡商 Dynami 申請受讓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 (APTT) 之信託基金管理人 (MAMPL)100% 股權 (TBC 案)」應辦理聽證程序。

NCC 說明,這 2 個案子是近年來有線電視產業的重大投資案,實質投資內容攸關言論多元、市場秩序及產業發展,將會審慎處理,以求審查程序周延。

NCC 指出,有關中嘉案部分,已在去年 2 月 4 日作成處分,但對於外界提出法律疑義及重大爭點、本屆委員會也發現尚有部分事實資料並未審酌,經濟部投審會復認定遠傳似有藉由脫法行為規避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規定的意見等,NCC 決定本於職權以積極態度審慎處理。

NCC 說,中嘉案目前已就法律、傳播及財金各領域召開數場專家學者諮詢會議,未來將就所得事證及待釐清事項,再請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在聽證會議陳述意見。

至於 TBC(台灣寬頻) 案,因新加坡商 Dynami 申請受讓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 (APTT) 信託基金管理人 (MAMPL)100% 股權,但該信託基金管理人依信託契約授權,全權管理 APTT 資產,即間接擁有 TBC holdings B.V.(南桃園、北視、信和、群健等 4 家之上層境外公司) 經營管理權,也就是擁有旗下轉投資有線電視之經營管理權,因此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 15 條規定進行實質審查。

NCC 強調,為釐清案內投資架構是否符合法規,及申請人與亞太電、鴻海的關係是否影響產業公平競爭,並考量未來如何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且兼顧保障公共利益及消費者權益,將召開聽證會廣納各界意見。

鴻海日 K 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