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力特光電已獲債權銀行同意債權債務協商事宜
日 期:2017年11月01日
公司名稱:力特光電 (3051)
主 旨:力特光電已獲債權銀行同意債權債務協商事宜
發言人:趙寄蓉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6/11/01
2.債權銀行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等十八家銀行
3.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6年4月27日依「經濟部協助企業辦理銀行債權債務協商
作業要點」向經濟部申請銀行債權債務協商,經濟部委請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
導基金會完成評估診斷作業,並於106年7月14日召開全體債權金融機構債權債
務協商會議。
4.公司與債權銀行召開協商會議之協商結果:在兼顧維繫公司正常營運、確保銀
行債權、以及支持政府產業政策,在多數銀行認同下,本公司債權債務協商會
議決議已於106年11月01日獲得全體債權金融機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5.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據協商會議結論執行相關作業。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