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力特光電已獲債權銀行同意債權債務協商事宜

日 期:2017年11月01日

公司名稱:力特光電 (3051)

主 旨:力特光電已獲債權銀行同意債權債務協商事宜

發言人:趙寄蓉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6/11/01

2.債權銀行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等十八家銀行

3.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6年4月27日依「經濟部協助企業辦理銀行債權債務協商

作業要點」向經濟部申請銀行債權債務協商,經濟部委請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

導基金會完成評估診斷作業,並於106年7月14日召開全體債權金融機構債權債

務協商會議。

4.公司與債權銀行召開協商會議之協商結果:在兼顧維繫公司正常營運、確保銀

行債權、以及支持政府產業政策,在多數銀行認同下,本公司債權債務協商會

議決議已於106年11月01日獲得全體債權金融機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5.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據協商會議結論執行相關作業。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