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中泰山-DR、泰聚亨-DR 9/23起列為處置股

臺灣證券交易所有價證券處置交易資訊公告 中華民國105年 9月22日

一、有價證券:華映﹝代號2475﹞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最近十個營業日內已有六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起至一百零五年十月六日﹝十個營業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
3處置措施:
a因該有價證券係變更交易方法且採行分盤集合競價,爰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四十五分鐘撮合一次)
b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證券經紀商向投資人預收款券須同時合下列規定:
i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交易作業辦法第三條。
ii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第二項。

二、有價證券:中泰山-DR ﹝代號911611﹞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五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起至一百零五年十月六日﹝十個營業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
3處置措施:
a該有價證券係變更交易方法為全額交割者,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五分鐘撮合一次)
b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證券經紀商向投資人預收款券須同時合下列規定:
i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交易作業辦法第三條。
ii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第三項。

三、有價證券:泰聚亨-DR ﹝代號911622﹞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五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起至一百零五年十月六日﹝十個營業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
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